在出席法院作证时,谷歌负责搜索业务、数字助理服务的高级副总裁Prabhakar Raghavan证实曾在2021年以263亿美元为代价,借此作为诸多浏览器预设搜索引擎,并且以此获取流量。
Prabhakar Raghavan表示,谷歌因此在2021年获取高达1464亿美元的搜索广告收入,但强调以支付263亿美元价格为代价的成本相当高。
不过,Prabhakar Raghavan并未说明263亿美元花费细节,因此不确定其中有多少比例支付给苹果。
谷歌在很早之前就已经通过支付费用,使其搜索引擎成为许多浏览器、服务的预设选项,进而通过搜索使用流量增加广告曝光,并且累积高额广告收入。 依照法院上展示资料,显示谷歌在2014年时的广告收入达470亿美元,而当时对外支付金额达71亿美元,相比2021年时的广告收入成长约达3倍,而花费成本几乎增加达4倍。
至于在先前消息里,除了透露微软曾计划将Bing Search服务销售给苹果,藉此成为iOS装置预设搜索服务,庭审文件更显示谷歌曾以每年近100亿美元价格为代价,让谷歌搜索成为苹果与三星装置预设搜索引擎服务。